剖腹产止血钳遗留腹中,医生要负责任吗

河南曾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案件。河南的一产妇在一市级妇幼保健院通过剖宫产下一男婴。在之后休养期间该女士的身体出现了异样,经常腰疼。该女士到医疗检查后,发现其肚子内“藏”了一把长达15公分的止血钳,那么止血钳遗留腹中,医疗事故医生要不要负责任

一、止血钳遗留腹中,医疗事故医生要负责任吗

该女士肚子里的止血绀,很有可能是剖宫产时留下的。如果经调查确实是生孩子时留下的,属于医疗事故,该妇幼保健院要承担赔偿的责任,而医生重大过错的,医疗机构可向医生追责,可以责令暂停执业,直至吊销执业 资格证书。

11
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

第二条 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,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

第五十五条 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,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,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。

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,除依照前款处罚外,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执业证书。

二、医疗纠纷如何协商解决

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,应当制作协议书。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、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,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。

医疗事故和解协商协议有效的四个注意:

1、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,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,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,且患者不予认可的,则协议无效;

2、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,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;

3、有胁迫、欺诈行为,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;

4、 协议内容违背法律,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。

通过上述分析知道,依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的规定,肚子里留下止血绀的案件,如果经调查是医生过错造成在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而医生也要承担责任,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,情节严重,可吊销执业资格证书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。


还有疑问?立即咨询律师!
14504 位律师在线
1 分钟提问
5 分钟内解答
立即咨询
半年前 来自河南 - 洛阳孙xx 提交合同事务
半年前 来自河南 - 洛阳孙xx 提交交通事故 - 交通肇事罪辩护
半年前 来自河南 - 洛阳孙xx 提交婚姻家事 - 赡养

关注更多

  • 百度小程序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网站手机版
相关内容

更多医疗事故专长律师医疗事故专长律师推荐

咨询
热线

0379-60118378
7*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

关注
微信

关注官方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