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12 个罪名收录
清晰结构化呈现
专业律师团审阅
走私废物罪(取消走私固体费物罪,刑法第155条第3款),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、液态废物、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,逃避海关监管,将境外固体废物、液态废物、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。
上一篇: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概念
下一篇:走私淫秽物品罪
在线 律师
在线律师服务时间:8:00-24:00
咨询 热线
0379-601183787*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
关注 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