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与虐待:持续频繁的区别是什么?
持续性、经常性家暴是虐待。如果被虐待的情节恶劣的,可以提起刑事自诉,告施暴者构成虐待罪,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所谓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、手段残酷、持续时间较长、屡教不改的、被害人是年幼、年老、病残者、孕妇、产妇等情况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,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。